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标后跟踪评估检查(勘察设计评估2025上半年)的通知
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各相关建设、勘察、设计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和《珠海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珠建〔2023〕50 号),由我局工作人员牵头、与行业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拟于2025年5月29日对以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中标后日常跟踪评估检查,通知如下 :
一、本次标后跟踪评估检查项目
(一)裕华聚酯改造项目设计总承包
(二)城市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一期)设计(第二次)
(三)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六期)设计
(四)十字门邻里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五)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行政综合管理大楼项目设计
(六)珠海市香山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计)
(七)珠海市高新区人民医院北围院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可研及设计
(八)港湾新城A、C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
(九)富山大横琴海四达储能厂房项目设计
(十)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设计)
二、现场检查时间、地点、方式
检查时间: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
检查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幢4楼406。
检查方式:见附件:《勘察设计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标后评估检查实施方案》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方式:现场检查,当场量化评分。
二、检查对象: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所签署合同的相关原始资料凭证(纸质)。检查一经结束,当场公布得分,事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及说明。
三、现场检查资料
1.《设计项目基本情况表》(原件,该表须经业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原件扣分);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复印件,主要内容页);
3.履约担保的资料(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等)(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含分包合同、补充合同)(复印件,主要内容页);
5.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现场提供有效资格证件(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复印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变更通知书(项目中途,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若有变更,需提供业主确认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7.项目计划书(ISO表)、设计各阶段(可研、初设、施工图)相关会议纪要、技术交底记录、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含专家审查意见,复印件);
8.施工图审查记录及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审至终审);
9.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质量监管督查通报》及附件(复印件,若有通报则附,无不需理会);
10.提交成果时间(即实际履行完成合同时间),以甲方签收成果为准,请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四、其他
(一)请将附件2《受理通知回执》签字盖章版扫描件(扫描件名称:项目清单序号+类型+项目名称)于2025年5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Zhgkx2259384@163.com。
(二)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检查现场,项目单位可委派具有同等技术资格且了解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加(携带单位委托书原件)。
(三)对本次检查中评价为优秀的给予诚信奖励 10 分,综合得分低于 60 分的予以诚信扣分 30 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将所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扣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