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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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智能建造相关装备和软件纳入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征集范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建筑强省”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建筑业建造方式转型提质,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升级,打造“四川建造”升级版。我厅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征求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厅建筑管理处。各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署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0日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建筑强省”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变革,大力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串珠成链、聚链成群、集群成势”,形成产业链式聚集与联动发展格局,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打造“四川建造”升级版。现就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2030年末,主要完成以下目标。

1.基本建立与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与措施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不断增强产业链保障能力,建造水平明显提升。

2.推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且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A级混凝土和AA级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达到20%以上;全面推行绿色建造,50%以上大中型项目采用智能建造。推动交通、水利等工程领域采用装配化建造技术,提高预制构件、集成部品部件应用比例。

3.依托成都平原经济区建设省级建筑产业总部园区,孵化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智能装备制造、数字软件研发等产业链“链主”企业,研发一批高质量的产业链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整合区域资源建圈强链,布局一批以建筑业生态圈为牵引的产业功能园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科技与产业创新。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围绕数字设计软件、建筑部品部件、智能施工装备、自动化施工机具、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设备、智慧运维平台、建筑产业互联网等链段科技研发,创新突破一批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企业服务保障能力和工程技术创新。(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产业链供给能力。立足区域经济优势,着眼行业发展,培育、转型、重组、引进一批高品质新型建造产业链企业担任“链主、分链主”,带动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发展。提升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绿色建材等上下游产业链供给能力,补齐产业链短板,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促进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一体化、集聚化、融合化发展。(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三)扩大全链条成果应用。基于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力推进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与措施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领域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一批安全、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好项目,遴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具备基础条件的示范项目,促进全链条技术和产品发展与应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围绕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完善建筑材料、部品部件、建造装备、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技术要求,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建造和应用标准体系。支持“链主”骨干企业组建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协同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制定高水平团体、企业技术标准,支持团体、企业标准逐步转化为国家标准,激发全产业链企业提升创新活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推动)

(五)提高新型建造能力。积极推动项目、企业、政府三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提升BIM技术在设计方案、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审查、成本分析、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构件生产、运维管理等全过程系统解决能力。大力推广智能施工装备、智能监测设备、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外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系统性装配,探索应用集成技术、模块化建筑等前沿技术。(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推行建筑工程总承包。积极推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和新型建造方式,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明确年度实施工程总承包及新型建造项目的占比。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积极推动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和智能建造。鼓励设计、监理等企业采取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养一批具备解决工程项目全过程建造问题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七)强化全产业人才培育。建立“院校+基地+工地”的新型建造产业工人培训机制,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建筑类院校增设智能建造与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涵盖装备制造、软件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运维等全产业链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体系,创新引育新型建造产业链领军人才,培养大国工匠等高素质技能人才,持续培育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推动)

(八)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税收、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对转型、改造、引进新型建造产业链企业予以支持,推动将产业链企业纳入绿色金融及碳中和债券等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向产业链企业发放专项贷款。对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建造专用设备,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智能建造相关装备和软件纳入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征集范围。(责任单位: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推动)

三、保障措施

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健全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统筹实施机制,做好政策协调和资源配置。市(州)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和实施路径。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推动全产业链发展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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