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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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企业的随机检查,各市州已抽取检查的企业省级检查中不再抽取重复检查。

关于印发《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建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双随机办明电〔2025〕2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7日

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双随机办明电〔2025]2号)的有关要求,为严格规范本次涉企行政检查,明确检查范围,统一检查标准,规范检查程序,严明检查纪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合理确定检查范围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企业及分支机构(分公司);

2.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省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充分应用国家和我省最新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对象,重点检查;对在2024年工程造价执业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中存在违规行为较多的对象,重点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省市两级同步检查的方式开展。

省住建厅配合省发改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开展对企业的随机检查,各市州已抽取检查的企业省级检查中不再抽取重复检查。省级检查时,还应对市州的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各市州住建部门应按照《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要求,协调配合本市州发改部门共同开展本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各市州要

逐项目确定参与本辖区内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准确划定监管范围,缩小监管盲区。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中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立检查计划和任务,随机抽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检查,比例不低于5%。检查时间:20257-202510月。

三、检查内容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随机抽查如下内容:

1.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及执业情况;

2.编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年度统计调查报表报送情况;

4.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情况;

5.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甘单项业务备案情况;

6.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否规范,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效;

7.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按照上述检查要求,我厅拟定了《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附件),各市州可参考使用。

四、严格规范检查程序

(一)检查人员组成要求

检查人员应由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检查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根据检查需要将抽取出的检查人员随机分成若干检查组(每组不少于两人),与检查对象随机匹配后生成检查清单,作为开展检查工作依据。

检查工作应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作为行业专家参与工作。

(二)检查实施程序要求

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时,应充分运用双随机移动监管APP(下载地址: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及时、准确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组应在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问题移交及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检查过程纪律要求

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尊重并保守被抽查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检查人员履职必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轻车简从,杜绝迎来送往,减轻企业负担;杜绝宴请、礼品,严守纪律红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务实作风确保检查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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