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涉及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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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抽查建设单位对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情况。

关于进一步强化涉及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消安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对涉及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对于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涉及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建设单位对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情况,对未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二、对于其他涉及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落实相关建设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要求,并落实相关告知与安全义务:一是施工前48小时,在作业(施工)区域四周显著位置(如:所在建筑

物各出入口、周边建筑物主入口)张贴公示表(附件);二是作业区域周边如为学校、图书馆、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主动告知场所相关负责人三是动火作业区域、建筑保温材料存放处应配置灭火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四是作业期间清除周边易燃、可燃物,作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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