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工程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联动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活动检查,压实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主体结构、住宅装饰装修,以及机电、消防、人防设备安装和装配式建筑等环节工程质量易发问题的防治与管控,严格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管理,打击工程质量检测弄虚作假行为,从源头减少质量投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检查方式
本年度综合检查贯穿全年,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牵头具体负责,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研中心”)配合。
(一)属地监管单位检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按照监管职责,结合本次检查工作安排,对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活动进行检查。
(二)市级督查抽查。
市质监站会同市建研中心、各区质量监督站,组织执法人员、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监管等原则,抽查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5%,抽查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约30家。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现场检查。
重点抽查住宅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等民生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检现场使用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
1.主体结构施工质量。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各分部分项验收是否规范,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抽查钢筋原材进场管理及制作安装,混凝土试件制作、养护及送检等是否规范,混凝土实体质量管理及结构验收情况;抽查钢结构构件、防火涂料和防腐涂料进场是否规范,焊接、紧固件连接、涂料等施工质量管理及钢结构验收情况。
2.住宅装修质量易发问题。重点检查装修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住宅地下工程、外墙、卫生间、屋面等涉水部位的防水工程质量,蓄水、淋水试验情况,砌筑抹灰、饰面砖铺贴、门窗安装、屋面施工质量;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开展情况;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3.机电、消防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重点检查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等材料进场验收及实体施工质量;人防门、防爆地漏等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消防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宽度,消控室、消防水泵房以及其他特殊场所消防设施设置情况,防排烟系统和自然排烟窗设置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原材料和实体第三方检测。
4.装配式、模块化建筑质量。重点检查是否按预评价文件组织施工,工程深化图纸是否经主体设计单位确认;检查装配式、模块化建筑施工质量保证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培训制度、技术交底等是否落实;检查构配件进场是否落实验收,相关试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重要连接节点施工质量管控,施工记录及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分项工程专项验收是否符合要求等。
5.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钢筋、预拌混凝土、电线电缆、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产品质量,以及工程结构实体质量、人防设备安装质量等进行抽检。
6.其它方面:融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施工质量的抽查。
(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相关要求,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开展情况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室的质量检测活动,重点对地基基础、建筑材料、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节能等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检测过程、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是否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房屋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提升精品工程意识,强化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升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规范,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市、区住建部门检查过程中,各受检单位要根据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二)市质监站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参建各方和检测机构存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现场发整改通知单,由属地监管单位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执法建议书等途径移交属地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综合检查,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在检查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跟进整改闭环;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收到执法建议书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请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将负责本次综合检查的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于3月1日前发送至zhangyaqian@gz.gov.cn;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综合检查开展情况汇总后(见附件2、3),报市质监站。请市质监站对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每半年汇总分析后报我局。
专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