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工作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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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 园业态的投资,拓展“公园+商业”模式,反哺公园养护成 本,提升公园“自我造血”能力。

关于印发《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工作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局)、园林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武汉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现将《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行动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城市工作 会议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内涵式发展主线,加强城 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对标“平、明、绿、美、净、 齐、畅、宁”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 动,推动城市治理更精细、城市环境更美丽、城市运行更高 效,助力打造具有荆楚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 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

2026 年,市县“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基本建成, 全域监管、全域协同初见成效,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 整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典型经验 做法。2027年,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全面实现,城市管理 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环境基本达到“平、明、绿、美、 净、齐、畅、宁”。2028年,城市面貌、品质和竞争力显著 提升,城市环境“平、明、绿、美、净、齐、畅、宁”全面 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平”,实施道路品质提升行动

1.开展坑槽路面修复。提升城市道路建设标准,有序推 进道路提标改造。全面排查整治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坑 槽、沉降、裂缝等问题,加强路面维修和不合格道路大中修 改造。统筹占挖管理,解决“马路拉链”等问题。开展D级 道路和人行道“跷跷板”专项整治,实现动态清零,提升车 行道、步行道平整度。(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落实,下同)

2.推进窨井盖整治提升。在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 环节严格落实《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技术指南 (试行)》等要求,实现窨井盖与路面平齐。建立健全“动 态监测—精准修复—长效维护”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 制,常态化开展病害井盖排查处置,实现病害井盖动态清零。 到2028 年,更换新型窨井盖4.5万个。(牵头单位:省住 建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

3.推进坡道零高差改造。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开展城 市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因地制宜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 计划,推进无障碍设施“零高差”坡道改造,与周边的无障 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保障全龄友好、安全顺畅的出 行环境。(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二)聚焦“明”,实施城市亮化焕新行动

4.提升城市照明水平。系统布局城市照明设施,加强建 设和运维管理。持续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专项整治,对背街小巷、居住区、盲区弱区实施常态化排查治理,实现 功能性照明设施覆盖率、完好率达到98%以上。加强公园、 广场、地下通道、公交场站等公共空间照明,增设应急照明 设施,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夜间出行、生活休闲需求。(责任 单位:省住建厅)

5.提升城市夜景品质。加强景观照明设施项目谋划和建 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景观亮化提质增效行动。聚焦核 心滨水岸线、历史文化街区、景区景点、地标场馆、核心商 圈、重要枢纽等,着力打造彰显地域文化、富有艺术美感的 夜景特色街区。加强重大节日亮化布置,营造富有魅力的夜 间灯光氛围。强化景观照明和亮化设施管理,到2028年, 节能型光源应用率提高10%。(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 单位:省文旅厅)

(三)聚焦“绿”,实施城市绿化升级行动

6.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加强公园体系建设,聚焦城市绿 网、绿廊、绿道等打造精品工程,推进综合性公园、口袋公 园和小微绿地建设利用。通过“主干+支径”的绿道网络串 联公园绿地与城市功能区,有序推动公园提质与功能融合。 到2028年,全省新建城市口袋公园300个,新增绿道1000 公里,新增园林绿地2000公顷。(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7.加强园林绿化管养。落实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管责 任,强化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管控。加强城市绿地精细化养护,植物定期修剪整形,及时补植补种,以“上垂、下 攀、前栽、面植”方式绿化城市灰色空间,消除城市绿地黄 土裸露、缺株断带等情况。结合地域特色,优化植物配置与 花期衔接,实现四季有花、随处见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 园业态的投资,拓展“公园+商业”模式,反哺公园养护成 本,提升公园“自我造血”能力。(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8.促进绿色空间共享。加强公园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深 度融合,持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加强城区围挡整治, 开展拆围透绿攻坚,实现应拆尽拆、绿化覆盖、透美见靓, 释放绿色空间。举办都市圈花展、花漾阳台等活动,打造具 有荆楚特色的花展IP。(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 省文旅厅)

(四)聚焦“美”,实施城市风貌颜值提升行动

9.加强城市视觉走廊管控。科学划定山水景观视觉走廊 范围。严格控制廊道内建筑高度、体量与布局,分类整治廊 道内各类风貌不协调建筑。加强临山、滨水、中心区等重点 区域建筑高度引导,塑造层次丰富、起伏有致、富有韵律的 城市天际线。(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

10.强化建筑外立面景观提升。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和招 牌设施排查整治,清除影响市容和安全的牌匾、灯箱、布标、 条幅、系留物、张贴物等各类违规户外广告、招牌、标语, 推进楼顶镂空字体广告动态清零。强化建筑外立面维护管 理,清洗立面脏污、清理屋顶杂物,确保外立面附属设施安全协调、美观有序。(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11.打造荆风楚韵城市空间。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 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结合城市更新,实施历史文化街 区渐进式微更新及“美丽街区、街角、街巷”建设,加强城 市桥下空间、边角地带等小微空间区域治理与功能活化,运 用“策划-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理念,改造一批老街区, 打造精品街道、建设活力街区。到2028年,新改建城市驿 站、城市客厅各300个,改造小微空间1000个。(牵头单 位:省住建厅、省文旅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五)聚焦“净”,实施全域清洁整治行动

12.深化城市环境卫生提质。提升全域环卫保洁标准, 推广“城市管家”一体化运行模式,对城市主次干道等重点 区域实施深度保洁,靶向治理卫生死角、乱堆乱倒等突出问 题。强化扬尘系统治理,建设工地全面落实施工围挡标准化、 主要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 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要求;加强扬尘在线监测及视 频监控系统建设,数据接入智慧监管平台,重点区域推行扬 尘监测与喷淋、雾炮等降尘设施智能联动。用好“两新”政 策,持续更新环卫作业设备,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到2028 年,市州城市新能源环卫作业设备占比达到60%,城市道路 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 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3.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扩面增效。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 回收体系,到2028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全 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升级改造,推广“两袋对两桶” 便民分类模式,到2028年,县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65%以上。推动焚烧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乡镇、农村延伸, 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 位:省生态环境厅)

14.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加快建筑垃圾利用和处 置设施建设,实行电子三联单管理,强化末端分拣和分类处 理。完善居民小区装修垃圾投放收运体系,全面推广预约上 门,实现装修垃圾收运闭环管理。到2028年,全省城市建 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65%。(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5.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 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深化“厂网一体”专业化运营维护长 效机制建设,打造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完善老 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加强管 网混错接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清污 分流改造。到2028年,力争城市污水收集率稳定在80%以上。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六)聚焦“齐”,实施空间环境提升行动

16.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铁路、高速公 路穿城路段、城市快速路、主要进出城道路沿线及城市主要 出入口等区域环境秩序专项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 及违规破损广告标识。规范设置沿线交通标志、护栏、隔离 墩等设施,加强管理维护,塑造整齐有序的城市门户形象。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7.推进城市家具提质。推进城市家具标准化建设,推 行“多杆合一”。对城市重要通道和街区的箱子、杆子、盖 子、牌子、棚子、椅子、架子等常见城市家具逐步改造提升、 完善功能。到2028年,打造城市家具标准化街区300个。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18.规范架空线缆管理。落实《湖北省背街小巷架空线 缆整治工作指引(试行)》等要求,强化政府专项资金保障 力度,开展架空管线摸排核查工作,精准摸清整治底数,分 批次有序推进架空管线整治工作,对横跨街道、巷道的各类 架空强弱电管线,统筹组织改造、整理、拆除等作业,按照 入地、入管、贴墙、捆扎、桥架等方式进行集中敷设,消除 私接乱拉、影响安全和风貌的现象。(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

19.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持续开展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 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存量违法建设处理,全面消除楼顶、主 次干道两侧违法建设。完善排查发现处置机制,综合运用无 人机巡查、现场排查、市民热线等方式发现违建线索,督促 物业企业履行日常巡查、制止、报告职责,建立“一案双查” 机制,实现新增违法建设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

(七)聚焦“畅”,实施交通疏堵保畅行动

20.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 划,优化城市核心区及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打 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加 密支路网与慢行交通网络,建设连续安全的步行道、自行车 道。加强对外交通,实现城市内畅外联。到2028年,全省 县(市、区)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 8.65 公里/平方公里以 上。(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 交通运输厅)

21.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优化路口渠化设计,规范交通 标识标线设置维护,推进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加快交 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 化,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开展城 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大力整治违规占道、乱停乱 放等问题,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 任单位:省住建厅)

22.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 间,充分挖掘闲置地、边角地、桥下空间等潜力,加大停车 泊位供给,每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8万个以上。加强道 路停车状况评估,“一路一策”优化道路泊位施划。深化“全 市一个停车场”建设,打造停车资源“一张网”,推进公共 停车场“通停通付”“先离后付”应用,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针对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利用增加泊位、错时共享、 智能引流等手段,缓解停车难题。(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公安厅) (八)聚焦“宁”,实施宁静降噪行动

23. 加强交通噪声管控。在重点路段合理布设噪声自动 监测设备,聚焦违法鸣笛、“炸街”飙车等行为开展常态化 整治。根据道路、轨道、铁路、机场位置及建筑物不同功能 要求,合理预留防护区域,从源头上预防噪声污染。在城市 主干道、高架桥两侧等噪声敏感区域,有序推进声屏障建设、 绿化带降噪等工程。(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 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

24.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 区域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许可制度,督促施工单位 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用有效隔声降噪设 备、设施或施工工艺,对高噪声工序落实封闭作业、错峰施 工等管控措施。(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生态 环境厅)

25.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加强商业促销、娱乐场所 等产生的超标噪声行为的管控,引导经营主体加装隔声设 施、合理确定经营时段。以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为重点,建立噪声保护清单,合理增设噪声监测点与警示标 识,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各类噪声扰民行为,健全 噪声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 三、组织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一委 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 点问题。省住建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形成 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 参与,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建立“市民满意度评价+第 三方专业评估+常态化暗访巡查”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 完善公众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 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清洁家园等志 愿服务活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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