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2026年“好房子”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现将《成都市2026年“好房子”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成都市2026年“好房子”建设工作要点
为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成都市“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成住建发〔2025〕66号),编制2026年“好房子”建设工作要点。
一、全流程管理
(一)好设计
1.完善设计招投标机制,推动采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方式;优化评审因素内容,投标报价不作为主要评审因素,转变传统的低价竞争模式,提倡品质竞争。(责任单位:勘设科技处、建管处、造价站,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2.优化勘察设计行业收费标准,结合省住建厅、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布的勘察设计服务成本核算参考等文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切实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勘设科技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3.贯彻落实《成都市好住房设计导则(试行)》《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建设导则》,定期收集建设项目关于“好房子”设计导则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成都市“好房子”防火设计要点》,为“好房子”提供更精细化、更具前瞻性的防火安全保证。(责任单位:勘设科技处、住保处、消防处、住保中心、公房中心,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4.贯彻落实《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施工图纸质量管控。新建住房原则上应当使用通用设计图集中的建筑方案图和施工图,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责任单位:村镇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二)好建造
5.深化绿色建材应用,落实《成都市政府采购(投资)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纳入政策的项目,研究制定全流程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和应用数据库。强化建材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优化完善建材使用一网通系统,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建管处、建材站,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6.贯彻落实《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紧密结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智能建造》相关要求,推动从勘察设计到智慧运维的全过程智能建造场景落地,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效率。(责任单位:建管处、建材站,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三)好质量
7.强化施工全流程管理。督促指导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地下室渗漏防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提升设计标准,加强过程管理,减少质量问题产生。(责任单位:质安处、勘设科技处、质监站,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8.完善质量验收机制。有序推进“一户一档”等制度,鼓励企业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强化分户验收环节监管,按比例抽查分户验收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将质量易发问题作为竣工验收重要内容;竣工验收监督时,发现存在渗漏、开裂、隔音不达标等问题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责任单位:质安处、勘设科技处、质监站,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四)好运维
9.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聚焦物业管理重点事项,依托智慧物业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物业服务企业“双晒”“码上办”和履职情况“全程留痕”。围绕夯实共用设施设备安全基础,在电梯等关键部位试点加装物联感知设备,动态监测安全运行情况。(责任单位:物管处、物业中心,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10.推进“三项制度”实施。按照《成都市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险试点、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新建房屋质量保险试点。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区(市)县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质安处、住保处、物管处、房安中心,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二、保障措施
11.着力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扎实落实《成都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成住建规〔2025〕7号),推进20个嵌入式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督促各区(市)县严格执行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挂钩机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完善小区周边配套设施,全面打造宜居宜住环境。(责任单位:城建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12.严格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周期管控。在设计环节,贯彻落实《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建设导则》;在建设环节,推广应用标准化、模块化装配式装修,统筹抓好项目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在运维服务环节,建立保租房运营服务标准化体系,引导专业化、市场化的优质运营机构参与保租房运营管理。(责任单位:住保处、住保中心、公房中心,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13.加快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编制成都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五五”实施方案,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按照“保安全、重基础、强完善、促提升”原则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实施“里子工程”,解决居民“急难愁盼”,提升改造质效。(责任单位:更新处、更新中心,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14.强化“好房子”市场引领。督促建设单位将“好房子”要求纳入建设合同文本,从源头上提出“好房子”要求;应加强好房子的宣传推介,让购房群众真正了解房屋各种应用场景,激发购房群众需求及房地产市场活力。(责任单位:交易处、市场处、租赁中心,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15.以“四新”技术助力“好房子”落地。持续深化“揭榜挂帅”及成果转化项目跟踪管理,加速绿色建筑应用被动辐射制冷材料关键技术、高耗能公共建筑更新降碳动态基线与低扰动改造关键技术等已立项课题的试点应用与成果转化落地,以科技创新推动“好房子”建设。(责任单位:勘设科技处、建管处、绿建站,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强化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开展优秀设计项目评选活动,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开展第五批次智能建造市级试点项目及第二批次示范企业遴选,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工业化技术应用;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样板工地建设,推动工程质量从“合格”向“优质”跃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打造好房子“设计—施工—运维”全周期管理示范点。(责任单位:勘设科技处、建管处、质安处、物管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