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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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督办、公开曝光,纳入“八张问题清单”管控。

关于印发202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编制了《202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辖区党委、政府和安委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市质安总站要对照计划任务制定具体方案或通知及时印发部署,加强对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

202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及市安委会《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渝安委201614)、《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以超大城市现代化安全韧性治理为牵引,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谋划“十五五”开局之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监督检查方式

分为日常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本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由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相应方案,并适时在市住房城乡建委或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在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计划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实施主体与对象

市住房城乡建委委托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总站),具体负责对全市建筑企业以及市管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筑企业及区县管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可委托下属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四、具体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市质安总站根据市管工程实际情况,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区县管工程实际情况,采取计划检查方式,对每个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正在实施2以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简称超危大工程)的项目,以及2025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项目,结合实际增加检查频次。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市质安总站制定《2026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每季度对施工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情况不少于1次排查,全年现场随机抽查累计不少于50家建筑施工企业。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注册地在辖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全年随机检查数量不少于辖区注册企业总数的2%

3.政府投资工程“五位一体”联动检查。市、区(县)两级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依据职能职责,对所监管项目中的政府投资工程,按日常既有检查频次和“五位一体”(“三包一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检查内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4.市级安全生产常态化暗访检查。市质安总站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参照五位一体联合检查机制,每周派出暗访小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重点聚焦上级督导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安全管理、三包一挂重点内容,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督办、公开曝光,纳入八张问题清单管控。

(二)综合监督检查

5.市住房城乡建委综合督导检查。根据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以及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工程项目实体安全隐患治理、建设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等既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导检查。(时间安排:全年)

6.区县交叉检查。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交叉检查,交流学习经验做法,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市质安总站负责交叉检查具体事务性工作。(时间安排:全年

(三)专项监督检查

7.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管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等情况市质安总站结合市级暗访等方式,适时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

8.高温汛期和冬季施工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针对高温汛期和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汛期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管控、冬季及岁末年初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时间安排:汛期、冬季

9.高处坠落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监管项目施工现场防高坠事故方案、现场高坠隐患排查等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日周月检查消除隐患、网格化管理、安全防护措施、专项教育培训落实等情况。(时间安排:全年)

10.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监管项目及辖区建筑起重设备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质安总站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适时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时间安排:全年)

1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监管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质安总站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适时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时间安排:全年)

12.建筑施工动火动焊用电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监管项目现场动火动焊作业、用电管理、生活区消防安全等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特别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且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检查消防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动火动焊作业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市质安总站结合市级暗访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

13.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管项目实施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有限空间识别方案编制、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市质安总站结合市级暗访等方式,适时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

14.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市质安总站、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管项目文明施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扬尘防治、噪声防治围挡设置、材料堆放、洒水降尘、裸土覆盖等措施落实情况。市质安总站结合市级暗访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编制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落实检查计划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措施、检查重点,统筹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和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三)加强考核与结果应用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要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八张问题清单”管控机制,加大对区县和企业的督导帮扶推动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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